春苗公益助学中心专职义工考勤制度
一、1、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,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
2、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个岗位所有员工。
3、上班时间:
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2:30-5:30
二、考勤内容
1、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执行。
2、要求: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,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,员工必须遵守中心上下班时间,不得迟到、早退或旷工。
3、员工按规定时间到(离)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,即为擅离职守,按旷工论。
4、考勤须知:
(1)15分钟以内为迟到,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。
(2)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。
(3)迟到、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。
(4)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。对旷工者,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,并按处罚制度罚款。
(5)旷工、.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,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。办公室将查明原因,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"辞退处分报告"。
(6)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(24小时)者被视为旷工,按旷工处罚。
(7)当月请假1天(或1次)扣除当月全勤
(8)当月迟到,早退2次以上没有全勤。
(9)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,早退,请假。
三、考勤表管理
1、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,登记当日考勤表,不得后补,须使用统一的考勤符号。
2、每日早晨上班时间(早9:00)准时到办公室QQ群点到考勤,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。
3、办公室不定时查岗,应在岗而不在岗者,按旷工半日论。
4、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时,由领导批准。
5、因公出差,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,出差结束后,需到办公室报到。
6、考勤表由考勤员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。
7、考勤员应认真执行并监督中心规定制度,不允许代签到,对签到的员工一经发现,给予则给予双倍处理罚法并停岗处理。
四、休假及其他假期
1、每月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假期(中心另有活动除外)。
2、其他假期需提前填写《请假条》并经中心主任审批。
3、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,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。
4、病假经中心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,根据实际情况,由中心主任审批,核准病假。
5、员工有3个工作日的婚假,符合晚婚晚育(男满25周岁,女满23周岁)奖励7天。婚假不可分割使用。
6、员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公婆、岳父母)不幸去世时,员工享有不超过3日的丧假。
8、法定节假日由中心统一安排休假。
9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、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,医院病历表正本,医院发票。(经审核无误后退还,中心主任审批。
11、请假流程:A请假员工填写《请假条》B请假员工持单到办公室负责人审批C中心主任审批D请假员工持单到考勤员做考勤备案。
春苗公益助学中心
2014年